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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教务处:jwc.xtu.edu.cn/

时间:2014-04-14 08:55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湘潭大学教务处网站 http://jwc.xtu.edu.cn/ : 湘潭大学教务网: 关于认真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课程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加强考试管理,保证课程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

  湘潭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jwc.xtu.edu.cn/
  湘潭大学教务网:
  关于认真做好**13-**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13-**14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课程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加强考试管理,保证课程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考场巡视组(成员名单附后)和考试视频监控组,指导检查全校考试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办公室设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日常管理。
  2.各单位应成立考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考试组织及管理工作,包括安排考试课程、审查学生考试资格、办理学生缓考手续、安排监考员、巡视考场、整顿考风考纪、配合学校处理考试违纪和作弊人员、组织阅卷和汇总、报送成绩、总结考务工作等。各单位考试工作小组名单请于**14年5月5日前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
  3.各院系部要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加强考试纪律方面的学习和教育,在考风学风建设上统一思想,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4.各院系部应将《考生守则》、《主考员上岗须知》、《监考员上岗须知》分别发到学生班级、主考员和监考员手中。同时请各院系务必在考前一周将考试期间联系人、主考员的联系办法上报给教务处考试中心。
5.各院系必须上报各门课程考试的监考名单,以便学校检查并核对。
6.统一命题的考试课程,课程负责人指定命题教师时,应把该课程的开课计划(开课院系、班级和人数等)信息明确告知命题教师;命题教师也应与课程负责人联系,详细了解该课程的开课计划,防止少印和漏印试卷。
7.在课程考试确定好以后,院系应及时与相关任课老师联系,明确告知相关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考试事项;任课老师也应与相关院系教务干事联系,查询自己所承担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考试事项。
二、考试纪律
1.学校采取全程巡视制度、视频监控制度、实时通报制度、回放审看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措施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
2.各院系部要严格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狠抓考风考纪,按学校要求选派监考员,禁止聘请非在职人员或研究生担任监考工作;必须聘请非在职人员或研究生担任监考工作的,请提前上交名单和监考业务培训计划书。
3.命题教师不能完全照搬以前考过的试卷,也不能完全照搬考前复习题,在考试结束之前应对试卷内容严格保密,不得由他人到教务处考试中心代送或代领试卷。
4.对在考试组织、考风与考纪、命题、制卷、试题保密、主考、监考、评卷评分等方面有违纪、作弊或失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实时发布情况通报,并根据《湘潭大学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湘大教发[**06]125号)作出相应处理。
三、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第一阶段:**14年4月至**14年6月22日。
①根据开课计划第十四周(含第十四周)以前能够结束教学任务的课程(含双学位)可安排在此阶段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由各院系部自行决定。
②为避免考试时间与上课时间发生冲突,第一阶段的考试时间段:
上午为08:00-10:00; 10:10-12:10;
四月份下午为14:00-16:00; 16:10-18:10;
五、六月份下午为14:30-16:30; 16:40-18:40。
③各单位必须在考前将考试安排(含监考老师)报教务处考试中心,以便学校安排检查。
2.第二阶段:**14年6月23日至**14年7月5日。
①本阶段为全校统一考试时间。学校规定,根据开课计划凡第十五周至第十七周结束教学任务的课程,原则上由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需上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如实习等情况),统一下发纸质考试安排,并且在考前10天网上公布第二阶段课程考试安排信息(见湘大主页-教务处-服务专区-考试信息查询)。由开课院系部负责通知课程负责人或命题老师、学生所在院系通知本院系学生。
②各单位应在**14年5月5日前将这一阶段考试的课程名称、班级、人数等信息(含双学位)报教务处考试中心(纸质和电子数据);
③各单位必须在**14年6月17日前按各单位考试安排表(含双学位)的时间顺序上报监考人员名单给考试中心(按统一格式上报),学校每场考试要核实监考名单,进行检查。
3.任课老师应提前与相关院系教务干事联系,确定自已的课程考试(含双学位)安排在哪一阶段,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课程(含双学位)必须在**14年5月5日前确定。
4.以下时间用于学校统一安排大型考试或其他活动,各院系部不得借用教室:
**14年4月13日上午、4月**日白天、6月13日下午和晚上、6月14日全天、6月15日上午。
四、命题、制卷、评卷与试卷、答卷管理
1.课程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一般为1**分钟,口试时间一般为每人15分钟。
2.命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要求,拟出两套份量和难度相当的试题,重复内容所占分值不得超过总分值的30﹪,并提交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不能完全照搬以前考过的试卷,也不能完全照搬考前复习题。(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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