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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15年下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适用于通过国考笔试的考生):
  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江西省**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一)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笔试成绩于11月30日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二)面试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15年11月30日8:00—12月4日17:00;

  2.网上审核确认后缴费:**15年12月1日8:00—12月11日17: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15年12月21日-27日;

4.面试考试:**15年12月26日—27日;

5.公布成绩:**16年3月1日。

二、面试对象与地点

1.面试对象。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赣教师字〔**15〕15号文件),在江西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含江西籍在外省参加国考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并符合其它报考条件人员),可报名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设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省直管县考生纳入原所在设区市考区),面试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

三、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5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4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四、面试内容、方式与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要求,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具体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法,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的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活动设计)。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备课纸,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面试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陈述)。面试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陈述)。时间5分钟左右。考生提交试题清单、备课教室(活动演示方案)后离场。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面试按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五、面试网上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的办法。考生本人可于**15年11月30日8:00至12月4日17: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报名。户籍在江西省且取得合格学历的社会人员按照户籍所在地选择考区参加考试,江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按照学校所在地选择考区参加考试。考生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指引进行网上信息填报,考生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填报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缴纳考试费。网上审核确认完成后,考生必须在12月11日17:00前通过网上在线支付完成考试费缴纳,具体办法可参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相关公告。面试考试费按照《江西省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15〕982号)的规定,面试收费按照每人次295元标准收取。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做信息删除处理。

3.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15年12月21日至27日。

六、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将于**16年3月1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2.合格证明发放。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相应类别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具体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另行公告。

七、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已参加**15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⑴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⑵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⑶拔打电话重置密码。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八、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参考,如有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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