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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2-15 10:03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5、在校所有学习科目成绩单,需加盖学校、院(系)教务处公章; 6、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7、个人准备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笔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

5、在校所有学习科目成绩单,需加盖学校、院(系)教务处公章;

6、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7、个人准备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笔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5:5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管理能力、发展潜力等。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布综合得分。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综合得分,并按招考岗位进行分类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均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edahrss.gov.cn)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按计划招考人数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由考选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考选主管机关会同体检医院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人员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体检结束后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通过考察谈话和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以及德的表现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对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造成的空缺,经考选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录用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

(七)公示。拟聘用人选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eda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于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对招考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作弊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相关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本次招考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科目及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机关无关。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烟台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三)考选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按省市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0535-6396661 6396585

监督电话:0535-6396777

通讯地址:中共烟台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干部处(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号行政中心915室,邮编264006)

(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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