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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教务处:jwc.xtu.edu.cn/(2)

时间:2014-04-14 08:55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3.由多名教师讲授且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应由开课院系部统一命题。 4.命题内容应有较大的覆盖面,不同类型的试题应有适当的比例,命题应题意准确,文字通顺,图表清晰,难易适当,能区分学生的水平。 5.笔试试卷

3.由多名教师讲授且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应由开课院系部统一命题。
4.命题内容应有较大的覆盖面,不同类型的试题应有适当的比例,命题应题意准确,文字通顺,图表清晰,难易适当,能区分学生的水平。
5.笔试试卷在命题时应统一按照湘潭大学考试试卷标准格式打印。(标准格式电子版:湘大主页-教务处-下载专区-教师区)
6.试卷必须经系主任或各单位分管教学的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送教务处考试中心印制,并同时送交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不得由他人代送试卷到教务处考试中心印制。
7.对未按标准格式、未按程序审核签字的试卷,考试中心概不接收。
8.因考试中心试卷印制任务繁重,所有课程(含双学位)的考试试卷均应在考试前15天送到考试中心,否则,因试卷印制不及时影响考试进程的,一切责任由试卷命题人承担。
9.命题教师应至少于考试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亲自到考试中心领取试卷,并对试卷管理的全过程负责。发现试卷错漏、印制不清或印数不够等情况时,应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并予以纠正。学生不得参与试卷装袋工作。
10.统一命题的试卷由开课院系部组织集中评卷,其它试卷的评卷方式由各院系部决定。
11.教师评卷必须使用红笔标明每题得分,评分要准确、公正、合理,不得随意加分或扣分。成绩评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更改的,更改者必须签名。
12.课程成绩的评定,以课程考试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没有实践环节的课程,平时成绩不超过**%;有实践环节的课程,平时成绩可占30%。
13.阅卷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考试成绩。
14.请按试卷袋上的归档材料目录及时归档,并分别将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场情况登记表、考试情况统计表、记分册装订成册;答卷按学号顺序整理好并装订成册,重修试卷单独装订,交本单位教学秘书统一保管,以备查阅。
15.考生答卷由各院系部自行保存,并至少保存到学生毕业后两年。
五、监考要求
1.在考试期间,院系考试工作小组应巡视本院系的考场。
2.主考员必须由具有高度责任感、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师或相关专业的教师担任,每人负责的考场不得超过5个;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负责试卷的分发;考试期间主考员必须在自己负责的考场巡视,不得同时担任监考员;不得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不得启发和诱导考生答题;考生就试卷印制不清或错漏之处提出询问时,应当众公开答复;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考试结束后负责试卷的收回,务必和监考老师当面点清答卷份数。
3.每个自然班必须安排2名监考员。监考员应至少提前**分钟到达考场,指挥学生清理考场并按要求就座,同时宣讲考试纪律、学生注意事项。
4.监考员应认真检查学生考试证件:学生凭考试证(借阅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5.监考员应亲自分发试卷给每个学生,防止学生多拿试卷带出考场;认真填写《湘潭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应将缺考学生和跟班参加重修考试学生的学号和姓名填写清楚,两份均放入试卷袋内,其中一份由院系于**14年7月6日后统一上交给考试中心;考试结束后,应仔细清点试卷、答卷份数,按学号顺序整理好后及时送交相关部门,严防试卷、答卷丢失。
六、学生注意事项
1.学生凭考试证(借阅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拒绝出示证件、未带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该门课程按旷考论处。
2.学生应提前进入考场,并按监考员的要求就座。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作缺考论。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除必要的文具和监考员允许带入考场的物品外,不得将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如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资料、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等)带入考场,否则,一经查出,以违反考试纪律论处。对考试违纪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取消该课程免费重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已办理重修(补修、缓修)选课手续的学生必须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否则考试无效。因重修(补修、缓修)选课人数太少而未单独设考场的课程,请学生与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联系跟班重修考试事宜。
5.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必须在考前填写《湘潭大学缓考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经任课教师和所在院系分管教学的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审批。所有缓考课程的考试一律与下一学期该课程重考重修考试同时进行,不再单独安排。未办理缓考手续而不参加考试者,一律以旷考论处。
6.考试结束后,学生不得到教师家中询问阅卷评分情况,更不得向教师求情加分,否则,一经查出,以作弊论处。对成绩有疑问需要查卷的学生,应于下学期第一周到考试中心填写《湘潭大学试卷复查情况表》,办理试卷复查手续,由教务处组织统一查阅。查卷结果请学生到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查询。

附件一 湘潭大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二 湘潭大学考试工作考场巡视组成员名单(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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