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校内评审后,教务处将向各教学单位反馈评委修改意见,请各教学单位组织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于9月12日前将最终定稿(纸质、电子材料)按要求交到教务处梁丹处,其中获得区级项目的按区级《申请书》填写,获得校级项目的无需改变。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五)网络申报 获得申报区级教改立项资格的项目由个人按桂教高教〔**14〕44号文件要求进行网络申报,为了及时上报教育厅,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6日。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桂教高教〔**14〕44号文件,深入理解有关立项范围、立项原则、申报要求及申报程序等事项。 附件:1.关于申报**15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14〕44号) 2. 玉林师范学院**15年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指南 3. 玉林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4. 玉林师范学院**15年度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玉林师范学院教务处 **14年7月7日 (责任编辑:haoxuee)学友请微信搜索好学网,或加公众号 haoxueecom 获取更多学习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