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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师范学院教务网:210.36.247.31/(2)

时间:2014-08-04 09:40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2.经校内评审后,教务处将向各教学单位反馈评委修改意见,请各教学单位组织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于9月12日前将最终定稿(纸质、电子材料)按要求交到教务处梁丹处,其中获得区级项目的按区级《申请书》填

2.经校内评审后,教务处将向各教学单位反馈评委修改意见,请各教学单位组织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于9月12日前将最终定稿(纸质、电子材料)按要求交到教务处梁丹处,其中获得区级项目的按区级《申请书》填写,获得校级项目的无需改变。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五)网络申报

获得申报区级教改立项资格的项目由个人按桂教高教〔**14〕44号文件要求进行网络申报,为了及时上报教育厅,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6日。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桂教高教〔**14〕44号文件,深入理解有关立项范围、立项原则、申报要求及申报程序等事项。 

附件:1.关于申报**15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14〕44号)

2. 玉林师范学院**15年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指南

3. 玉林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4. 玉林师范学院**15年度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玉林师范学院教务处

**14年7月7日

(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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