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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玉林师范学院招生简章(2)

时间:2014-08-04 10:33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一是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二是登陆玉林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服务网查询。录取结果以我校寄送的纸质《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缴费上学是大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一是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二是登陆“玉林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服务网”查询。录取结果以我校寄送的纸质《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缴费上学是大学生应尽的义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应由个人承担一切费用,包括学习费、住宿费、书本费等;第一学年的学费先预交后结算,以后按学年预交或按每学期所选课程的学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广西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包括体检)。资格复查发现问题者,学校将按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招生

第二十三条 **14年广西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有2年制专科和5年制专科两种。其中:2年制从高考考生中定向招生,5年制从初中毕业生中定向招生。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关于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规划、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签订、新生入学等内容将在我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

第七章 助学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师范专业奖学金和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 国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广西壮族自治区设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学校负责评选和审核发放。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勤工俭学获取一定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协助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本科修业标准年限为4年,学生可在3~6年内修完学分;高职专科修业标准年限为2或3年,学生可在2~5年内修完学分。学生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学历证书为全国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结业者为学校印制的结业证书,盖玉林师范学院印章。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印制的学士学位证书,盖玉林师范学院印章。

第二十九条 我校招生网的网址http://www.ylnu.net(非教育网),http://edu.ylnu.net(教育网),学校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2666516@163.com。邮政编码537000。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775-2666516(兼传真);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775-2689072。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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