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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详情(3)

时间:2014-09-25 09:40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根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根据志愿按文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其他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美术类专业统一拉通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四川省、湖南省(美术类)、宁夏(美术类)的艺术考生,学校认可该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统考的专业成绩;对于其他省份的艺术类考生,原则上只认可学校单独举行考试的专业成绩;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的成绩。

第十八条 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音乐表演(音乐舞蹈方向、体育舞蹈方向)、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九条 新生凭《准考证》、《入学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区、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实行“新课程改革”的省区,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重点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832-2340613,0832-2341097。网址:www.njtc.edu.cn,电子信箱:njtc_zs@sina.com。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为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帮助。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区、市)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学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学校在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本专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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