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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2014(2)

时间:2014-12-24 09:41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14年3月24日至30日,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手续。 (二)报名办法: 1、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工作网,在普通高考业务子菜单自主招生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14年3月24日至30日,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手续。

(二)报名办法:

1、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工作网,在“普通高考”业务子菜单“自主招生报名”中填报。

2、考生进入报名页面后,招生院校:请选择填报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填报:按专业类别填报,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类别志愿(面试时,考生在本专业类别中选择专业)。

3、考生报名后,请保存提交,并于3月30日前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审核确认,同时缴纳考试费130元/生。

4、确认考生于4月10日后登录昆明冶专网站(www.kmyz.edu.cn,点击进入“招生网”),与学校审定公布的名单核对,核对无误的考生请于4月15日至18日登录昆明冶专网站中的“招生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评卷

采用“文化课‘网试’+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拔录取。

(一)文化课“网试”

1、“网试”科目及分值:综合试卷:语文110分、数学110分、英语80分,总分300分;普高文史、理工类考生、“三校生”均采用同一套试卷。

2、“网试”大纲:均为“三校生”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3、“网试”题型:另行公布(在昆明冶专网站“招生网”中公布)。

4、“网试”时间:4月**日上午8:30,网试时间10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5、“网试”地点:集中在昆明冶专安宁校区。

6、“网试”方式: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完成网试。

7、“网络”评卷:考试采用现场评分的形式,即考生答题完成、提交保存后,计算机自动评卷并生成考生考试成绩,考生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签字确认。

(二)面试分数线和面试考生确定原则

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根据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数和“网试”成绩(“网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名),由昆明冶专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一定比例划定各专业类别最低面试分数线,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各专业类别面试考生名单。本着提高生源质量和以考生为本的原则,“网试”成绩达到一定分数且未进入所报专业类别面试的考生,可向昆明冶专提出书面申请,经昆明冶专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调整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专业类别参加面试(面试分数线和可申请的专业类别在昆明冶专考点公布),但每个考生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类别的面试。面试考生名单于**14年4月**日14:30前在昆明冶专考点张榜公布,同时,在昆明冶专网站(www.kmyz.edu.cn)中的“招生网”上公布。

(三)综合素质面试

1、面试时间:4月**~**日,4月**日15:00开始。

2、面试地点:昆明冶专安宁校区。

3、面试要求:考生需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时可带特长作品。

4、面试内容:根据昆明冶专《综合素质面试方案》(在昆明冶专网站“招生网”中另行公布),面试包括整体形象考察,专业素质测试,人文素养考核,个人特长展示四个方面,总分300分,面试时间6~8分钟。

5、面试方式:按各专业类别分别由昆明冶专单独招生面试专家组组织面试,并在本专业类别中选择具体专业。

六、优录政策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考生可免文化考试,直接进入面试。文化成绩按该类别进入面试考生平均分计入。考生须在报名确认后向昆明冶专提出申请并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学校证明(学校盖章、校长签字),免试考生名单将在昆明冶专网站上公示。

七、录取办法

(一)录取方式:按照“文化课‘网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及身体健康状况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昆明冶专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确认。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网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顺序依次排名。

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二)录取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分别在昆明冶专“招生网”和云南省招考频道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被昆明冶专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三校生”招生考试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统一招生考试。

(三)录取通知:正式录取的考生,由昆明冶专招生办公室及时寄发“高考录取通知书”。

八、严肃纪律

参加单独招生工作的所有人员在工作中须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严肃查处各类舞弊行为。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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