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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教师招聘公告2015

时间:2015-09-30 09:39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2015年太原工业学院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教师招聘网: 太原工业学院座落在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创建于1954年,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为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现设有13个系和2个教学部, 35个本科专业。占地568亩,建筑总面积35万平米。学院秉持知行合一

      **15年太原工业学院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教师招聘网:
  太原工业学院座落在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创建于**54年,**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为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现设有13个系和2个教学部, 35个本科专业。占地568亩,建筑总面积35万平米。学院秉持“知行合一、行胜于言”的校训,积极探索实践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10】92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08】118号)和《关于做好**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15】14号)相关规定及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坚持学院宏观管理与各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15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为35个,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太原工业学院**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书育人思想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教师岗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其余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办法以**15年6月30日为准。

(五)全日制研究生,正常毕业并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符合办理派遣手续条件。

四、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制定学院**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经学院研究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

(二)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学院**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在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2天,从**15年6月15日起,到**15年7月6日止。

(三)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15年6月29日--**15年7月7日(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太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3、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太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2份、本人简历1份;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身份证、获奖荣誉证、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及专业)。

4、报名比例要求:每个应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用人指标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

5、报名地点:太原工业学院人事处(地址:太原市迎新街北一巷2号东区行政楼二层),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351-3567069,0351-3566069。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应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后,将及时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五)笔试、面试与考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面试与考核。《太原工业学院**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专业不限”的博士研究生,不受报名比例3:1要求限制,经考察合格,直接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与考核,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学院人事处、院内各用人单位、笔试命题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具体落实。面试专家的构成按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包括时事、职业道德和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60%);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为闭卷考试;

(4)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5)准考证发放:请及时登陆学院网站查看领取时间,按时到学院人事处领取;

(6)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自带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其他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

(7)笔试成绩请登陆学院人事处网站查询;

(8)如岗位报名人数不达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9)根据笔试成绩学科分类排序,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岗位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不达3:1的,须经教育厅、人社厅重新核定招聘岗位数,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但综合成绩要求不得低于70分。面试人员确定后,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报名序号、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序情况。

注:体育、艺术类教师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含试讲)

(1)面试内容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包括基本素质面试(30%)和业务素质面试(70%)两部分;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基本素质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学研究情况、获奖情况和应答;

(4)各类岗位业务素质面试规定:

①教师岗位:业务素质面试以试讲为主,提问和答辩为辅,对应聘者教学技能、语言表达、知识水平、板书、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应聘者应准备指定内容的备课教案,试讲完毕将教案交学院人事处,试讲内容另行通知,试讲时间掌握在**分钟以内;

②专职辅导员岗位:业务素质面试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养、政策了解和知识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对3个规定问题进行答辩;

③教辅(专技)岗位:业务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潜能,对3个规定问题进行答辩;

④管理岗位:业务素质面试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养、文字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对3个规定问题进行答辩。

(5)基本素质面试时间一般掌握在10分钟以内,业务素质面试一般掌握在30分钟左右;

(6)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7)综合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者,根据综合成绩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

4、考核

学院对确定为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1)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和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

(2)考核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进行;

(3)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4)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人员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综合成绩和考核结果,按1:1比例提出拟聘人选,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七)身体检查

学院统一安排拟聘人员一周内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表在人事处领取),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体检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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