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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族学院教务处:xf.scun.edu.cn/

时间:2016-01-22 08:28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四川民族学院教务处网站 http://xf.scun.edu.cn/ : 四川民族学院教务网: 四川民族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加强对学生实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实习质量,现将做好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实习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

      四川民族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xf.scun.edu.cn/
      四川民族学院教务网:
      四川民族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15—**16学年第2学期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加强对学生实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实习质量,现将做好**15—**16学年第2学期实习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习工作,科学制定实习计划

      各系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实习教学工作,提前进行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根据培养方案要求,明确专业实习内容,制订专业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实习时间、实习目的与要求、组织机构、指导老师的配备、实习内容及日程安排、质量保障措施、成绩评定标准以及实习纪律等。实习计划请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开好实习动员大会

实习开始前,要召开实习动员会,向实习生阐明实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的内容、实习要求、成绩评定标准、实习纪律以及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各教学系在学生实习前要与每一位实习生签订《四川民族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见附件1),强化实习生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责任书》由各教学系存档备查。

(二)落实好实习单位

教务处已与相关教育实习基地联系,具体落实了一批专业的实习名额(见附件2),各教学系要切实做好实习动员,广泛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集中教育实习,要求各系按照已落实的名额选派学生参加集中教育实习。非教师教育专业要求应尽可能安排学生到实习基地集中实习。

加强学生实习的指导与管理,不得放任自流,要特别加强实习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防止实习期间意外事故的发生。自主实习学生必须填写《四川民族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3),经系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四川民族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由教学系归档保管,教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选派好指导教师

各系应选派教学经验丰富、协调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三年以上助教资历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应注重教书育人,既做好实习指导工作,也要关心实习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要求指导教师通过电话、网络通讯工具、现场巡视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对实习工作的指导与检查

各系实习领导小组应经常保持与指导教师和实习生的联系,了解本系实习学生的情况,对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给予解决,保证实习顺利进行。各系要成立实习检查组,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协调好实习的有关事宜。做好实习教学与巡视检查的影像资料记录,并于实习结束后送教务处存档。

三、实习时间安排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妥善安排实习时间。为保证实习时间与质量,便于统一管理,教师教育类专业的实习时间统一安排在**16年3月5日至6月5日或学生实习时间不少于12周;其他专业实习时间由各教学系妥善安排。

四、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实习结束时学生应认真填写《四川民族学院学生毕业实习考核表》相关内容,由教务处审核后装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生实习成绩考核要根据实习的任务、内容、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总成绩100分。成绩构成为:实习指导教师考核占实习总成绩的40%,实习单位考核占实习总成绩的40%,学生所在系考核占实习总成绩的**%,考核内容以实习成绩考核表为准。

五、实习经费

按每生**0元标准以系为单位造册领取发放。集中教育实习辅导费,由学院统一支付给实习基地单位。

六、做好实习质量评价工作

为充分了解我院实习工作的组织、实习质量以及教师指导实习的情况,反馈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各教学系应安排专人对本系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按照《四川民族学院学生实习情况跟踪调查表》(见附件4)的要求,在学生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基地(单位)对学生实习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情况反馈给学生所在教学系。各教学系根据反馈信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改进措施与办法。《跟踪调查表》可由实习生协助实习单位完成,实习结束后带回统一交实习生所在教学系。

七、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及实习资料归档工作

各系在实习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分析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认真检视和反思实习工作,要将实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种种不足,反馈于我们现行的教育教学之中,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努力提高我院的人才培养质量。要及时将实习计划、实习成绩、实习鉴定表、实习情况跟踪调查情况汇总及实习工作总结、实习影像资料等实习教学资料汇总并报送教务处存档。

八、相关材料的报送

(一)**15年12月18日前报送:报送集中教育实习学生名单(按“班级,姓名,性别,学号,联系电话,实习基地学校名称”用Excel格式报送)。

(二)**15年12月30日前报送:各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专业学生实习工作计划(方案)。

(三)**16年3月30日前报送:《四川民族学院学生实习信息统计表》(附件5)。

(四)**16年6月30日前报送:各系实习检查记录及总结、实习情况跟踪调查、学生实习影像资料等。

材料接收: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王雪梅

联系电话:0836-2856**1(办),18990465906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民族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

2.四川民族学院**15-**16-2学期集中教育实习基地学校名额分配表

3.四川民族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4.四川民族学院学生实习情况跟踪调查表

5.四川民族学院**1×届学生实习信息统计表

 

四川民族学院教务处

**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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