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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筑梦计划”招生简章2016(2)

时间:2016-05-18 15:06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中学要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所有经审核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如发现中学或考生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相关考生被认定的资格,若相关考生已

(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中学要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所有经审核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如发现中学或考生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相关考生被认定的资格,若相关考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九、本简章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

十、本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022-27401800

监督电话:022-27403794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300354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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