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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招生章程2016(2)

时间:2016-08-23 08:15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数字媒体艺术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1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

数字媒体艺术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1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宿费收取标准:500-1**0/人.年

3.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人.年,二等500元/人.年,三等300元/人.年,)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人.年),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特困生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爱心助学专款,向特困学生发放学习、生活补助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符合经办银行审批条件的学生,学校可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顺序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以内;平行志愿投档,调档比例按各省招考办要求执行,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我校**16年根据各招生省(区、市)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美术类:我校**16年美术类专业在辽宁省为本科二批第一阶段批次,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山东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山西省根据各省招考办要求决定招生批次和投档方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素描),不具备条件者转入相关专业就读。

录取到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学生,录取时不分专业,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第二年到学校本部时再分专业。

6、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有关省招考办的规定执行,详见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7、美术类专业录取要求:

(1)录取条件:

①辽宁省获得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层次合格证的考生。

②山东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山西省参加**16年我校在该省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且合格的考生。

(2)录取办法: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辽宁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分艺文和艺理,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名录取;河北省、山西省不分艺文和艺理,考生按总成绩一起排名录取。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

(3)美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分文、理的省份,艺术文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录取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8、高职高专升入本科录取,对达到省招考办规定的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外语、专业综合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七、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16-4**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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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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