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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全文(6)

时间:2014-10-14 09:26来源:教育网 作者:好学网 点击:
(九)机动车行经渡口不依次待渡的; (十)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穿插或者超越行驶,或者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十一)行驶时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拨打与接听电话

  (九)机动车行经渡口不依次待渡的;

  (十)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穿插或者超越行驶,或者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十一)行驶时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拨打与接听电话或者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

  (十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时,不减速行驶的;

  (十三)对因非机动车道被占,借相邻机动车道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不减速让行的;

  (十四)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或者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五)向车外抛洒物品的。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百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罚款:

  (一)载货汽车、摩托车违反相关规定载人的;

  (二)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未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和行使道路优先通行权的;

  (四)违反会车、让车、超车、掉头、倒车规定的;

  (五)拖拉机上大中城市中心城区以及其他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的;

  (六)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七)未按照规定牵引挂车或者故障车的。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百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实习期内驾驶不准驾驶的机动车的;

  (二)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的;

  (三)持未经审验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四)行驶中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五)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未悬挂明显标志或者违反指定时间、路线、行驶速度的;

  (六)未按照规定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七)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八)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九)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难以移动时,不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夜间不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的;

  (十)被依法扣留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情况下继续驾驶的。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

  (一)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二)不按规定悬挂、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三)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货运机动车擅自加装外置灯光的;

  (五)应当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而未安装、使用的;

  (六)除公路客运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载人的;

  (七)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号码、核载人数等标志的。

  第七十条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或者违反指定时间、路线和行驶速度,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处机动车驾驶人二百元罚款。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相关责任人员一千元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三)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员驾驶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安全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九)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植物、设置广告牌或者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处一千元罚款,并强制撤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第七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处驾驶人二千元罚款。

  第七十四条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或者生产、销售拼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处非法产品价值五倍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处罚:

  (一)因交通信号设置不规范、显示不清晰或因前方车辆遮挡看不见信号灯的,或者因相关主管部门其他过错导致的;

  (二)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重病人或者险急情况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车辆被盗抢的;

  (四)机动车号牌被他人假冒发生的;

  (五)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十倍罚款。(责任编辑:haox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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